4.6 管道标志


4.6.1 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管道标志的标识、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的有关规定。
4.6.2 里程桩应沿管道从起点至终点,每隔1km至少设置1个。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合并设置。
4.6.3 在管道平面改变方向时应设置水平转角桩。转角桩宜设置在折转管道中心线上方。
4.6.4 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时,应在穿跨越处两侧及地下建(构)筑物附近设置标志桩。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应在最高通航水位和常水位两岸岸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
4.6.5 当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行人较多和易遭车辆碰撞的地方,设置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标志应采用具有反光功能的涂料涂刷。
4.6.6 埋地管道通过人口密集区、有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和易遭受挖掘等第三方破坏的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宜在埋地管道上方埋设管道警示带。


条文说明
 

4.6 管道标志

4.6.1~4.6.6 设置管道标志是为了便于寻找管道位置以利维护管理,以及引起群众和其他单位从事建设施工、农业耕作等活动时注意,以免损坏管道。因此,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本节各条的要求。对地上管道,必要时还应设置防护栅保护。
    对于水平转角桩,在一些弹性弯曲和弯管转角处,以往是设置在管道转角处上方,并没有埋设在管道正上方,为真实体现管道的实际位置,规定转角桩宜设置在转折管线中心线上方。
    近几年新建管道同沟敷设的情况日益增多,对于管道里程桩/阴极保护测试桩的埋设,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进行规定。
    标志牌上所应标志的内容也应按照本节规定的原则,由管理单位统一规定。
    人口密集区、有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和易遭受挖掘的地方,为保证管道的安全,在开挖过程中能够进一步提供警示,可考虑在管道上方0.5m铺设一层警示带,警示带宽度不应小于管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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